西門子狀告深企索賠1700余萬

2007-06-18
  近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西門子能量及自動化公司與深圳市合信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展開一整天的“馬拉松式”較量:西門子狀告深圳合信7項產(chǎn)品侵犯該公司兩項發(fā)明專利權,索賠1700余萬元。而被告律師認為,西門子濫用專利保護訴訟權,被告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2月27日,西門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7項民事訴訟,狀告深圳合信2項可編程邏輯控制器產(chǎn)品及5項可編程邏輯控制器及擴展模塊產(chǎn)品,分別侵犯了原告95197172.7和01874807.7號兩項技術專利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針對原告95197172.7號專利技術侵權問題,被告律師認為,該專利技術在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是一項公知技術,不屬于專利保護范圍,因此,被告與此相關的2項產(chǎn)品也就不存在侵權問題。被告告訴記者,被告已向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出了該項專利無效的申請請求。在法庭提出是否和解時,原告表示,只要被告承認其侵權,原告可以和解。而被告態(tài)度十分堅決,聲稱“絕不和解”。

  此外,被告認為,被告已向法庭提供了由深圳市電子產(chǎn)品質(zhì)量檢測中心對01874807.7號專利權相關的5項產(chǎn)品的檢測報告,可以證明5項產(chǎn)品與原告相關產(chǎn)品功能及物理結構完全不同,而原告并沒有向法庭提供任何涉及被告侵權的檢測報告,無法證實被告產(chǎn)品有侵權問題。原告反駁認為,由被告提供的檢測報告并不具有權威性,他們要求組織有關專家對被告的5項產(chǎn)品進行重新鑒定。

  據(jù)悉,深圳合信是一家設計、生產(chǎn)可編程控制器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yè),該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增長率超過60%,去年銷售額為1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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