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薩爾瓦多立法議會批準了新的《知識產權法》,成立了薩爾瓦多知識產權局 (ISPI),該機構將負責處理知識產權所有權申請,監(jiān)督作品、解釋和受保護作品的使用,并調解權利人之間的沖突。這些職能目前由知識產權登記處履行,該法將于2025年2月16日生效。這項新法律為保護和遵守知識產權和其他工業(yè)權利和特權建立了一個單一的法律框架。
在專利問題方面有如下變化:
?擴大排除范圍:法律排除對“動物品種或用于生產動植物的生物學過程(微生物程序除外)”和“已獲得專利但被歸為原始專利未涵蓋的新用途的產品或程序”的保護。
?Bolar豁免:根據(jù)新法第209條規(guī)定,允許藥品專利到期前將專利發(fā)明用于監(jiān)管目的,例如獲得營銷批準。
?專利恢復:根據(jù)新法第273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可以支付恢復費,這使得在寬限期期限屆滿后6個月內,因未支付年費而過期的專利或實用新型可以進行恢復。
?工業(yè)品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延長至15年,需繳納五年的維持費,并可以進行權利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