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度專利局對于FORM27提交實施工作聲明(working statement)的常見問題發(fā)布了相關(guān)答復,這是由于在2024年3月15日生效的《印度專利法細則修訂》中針對實施工作聲明的提交時間進行了重大修訂。主要涉及的問答如下:
對于表中的第三點澄清,似乎還與新法存在沖突,因為改法后要求提交FORM27的期限為三年。此外,此次FAQ的澄清沒有提及對于放棄或中止的專利是否需要提交FORM27。如果專利權(quán)人決定不再維護專利,有可能不需要提交FORM27。
針對不清楚的爭議的問題,印度專利局沒有進行進一步說明。
除上述問題外,還有如下事項需要注意:
?對于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提交2022-2023財政年度實施工作聲明(根據(jù)之前的規(guī)則)的所有專利,下一個提交此類實施工作聲明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30日。
?對于2022-2023財年授予的專利,無論授予日期如何,都將適用三年期限,并且實施工作聲明期限將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
?對于2023-2024財年授予的專利,應用新的三年期限時間表,實施工作聲明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同樣,對于2024-2025財年授予的專利,實施工作聲明將于2028年9月30日到期,依此類推。
注:印度財政年度從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