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專利局發(fā)布了有關虛擬空間(Metaverse)和非同質化代幣(NFT)的指定商品和服務指南。
“虛擬商品”是指“主要用于在虛擬空間中顯示產(chǎn)品形狀等的數(shù)字數(shù)據(jù)”?!疤摂M商品”因其所代表的商品等種類尚不明確,而且該術語的指代范圍很廣,不能單獨用作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務的表示。對此,可以將其明確為“虛擬**”,“**”部分本身為日本可接受商品。例如,“可下載的虛擬運動服”(第09類);“關于可下載虛擬運動服的在線零售服務”(第35類)等。
“非同質化代幣”,即“Non-Fungible Token(NFT)”,因其本身含義無法被明確識別,原則上不可直接作為指定商品或服務??梢詫⑵浼毣癁椋骸巴ㄟ^非同質化代幣 (NFT) 驗證的可下載數(shù)字圖像文件”(第9類);“通過非同質化代幣 (NFT) 認證的服裝”(第25類);“關于通過非同質化代幣 (NFT) 驗證的可下載數(shù)字圖像文件的零售服務”(第35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