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集佳在商標監(jiān)測時發(fā)現第05;10類泰國商標“”初審公告,指定商品“性交用潤滑劑;避孕套”,但疑似搶注國內某知名手游外設公司的商標。在我方報告監(jiān)測情況后,國內權利人決定對該搶注商標提起異議。
國內權利人委案后,我方立即為其制定異議策略。本案因異議人無泰國在先商標權利,且搶注商標類別與異議人主營及國內已注冊在先商標類別完全不同,商品關聯度亦較低。因此在策略上,我方建議可援引泰國《商標法》第8(9)條“申請商標違反公序良俗,不應予以注冊”,以及第8(10)條“若申請商標與馳名商標相同或構成近似,從而使公眾可能會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的,不應予以注冊”為由,提起異議申請。
圍繞前述異議條款,我方重點提交異議人與其泰國經銷商簽訂的分銷協議及授權書、泰國電商網站銷售證據、在泰國參展的照片、泰國視頻網站宣傳證據等在先使用證據,結合國內外在先商標注冊證明、公司及品牌介紹等,主張異議人為商標真正所有人,且其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同時,申請商標“”系完全由異議人商標圖形部分“”和文字部分“”“”組合而成,非偶然申請。被異議人亦搶注其他中國主體商標的事實,表明其惡意明顯。
2023年2月,被異議人提交了異議答辯,并在異議答辯中主張申請商標與異議人商標不近似,商品不相關,且異議人商標在泰國無在先權利,亦并非馳名商標,故無權對其商標提起異議。被異議人還主張其泰國商標已通過實審,商標文字部分在泰國無顯著性,任何人都不應享有前述文字的專用權。
審查員經審理,依據泰國《商標法》第8(9)條,支持了我方的異議主張。在異議決定中,審查員認定雙方商標標識構成近似。同時,異議人提交的證據材料,可以證明異議人早在2018年便已在中國及海外其他國家注冊并使用涉案標識,為涉案標識的真正權利人。而被異議人遲至2022年申請,且在答辯中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商標使用早于異議人。基于以上,審查員認為被異議人在知曉異議人商標的情況下,惡意模仿并搶注異議人的商標,違反了公序良俗,故決定爭議商標不予注冊。
律師點評
本案系在無泰國在先商標的情況下,通過主張違反公序良俗條款,成功在關聯度較低的商品上跨類異議成功的典型案件。泰國為商標搶注現象較為嚴重國家,但在異議程序中,若異議主體適格,證據詳實充分,則對商標真正權利人的保護力度較大。其中,第8(9)條“違反公序良俗”條款為泰國異議申請打擊搶注的主要條款,且在具體適用中,認可域外證據,如權利人原屬國的在先使用和注冊、海外第三國的在先使用和注冊等。
近年來,集佳亦協助多家知名國內權利人在泰國打擊搶注商標并維權成功。企業(yè)如在泰國遇到商標搶注情況,則建議在監(jiān)測到商標公告后積極提起異議,被異議人如不答辯則視為放棄商標,同時可借鑒本案中提供證據的方式收集和提供相應證據,則即使被異議人答辯,國內權利人亦有較高成功維權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