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我國《專利法》的第三次修訂,修訂后的《專利法》將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鼓勵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和加強對專利權保護,是這次《專利法》修訂的主旋律,貫穿專利法的始終。由此,中國的專利事業(yè)正式由過去的“被動接受”向“以我為主”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