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第22條的相關規(guī)定,在沙特阿拉伯提起基于惡意或不使用撤銷訴訟前,應通過司法部(MoJ)的電子平臺(如電子平臺已登記注冊人信息)或當?shù)芈蓭熛蛏虡俗匀税l(fā)送警告函。商標注冊人可自收到警告函后15日內(nèi)做出回應。逾期未收到答復的,可以啟動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