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海信的商標?

2006-02-13
文/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任麗霞

  2005年3月6日海信與博世-西門子公司(以下簡稱博西公司)在聯(lián)合聲明中表示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商標糾紛,博西公司以不超過50萬歐元的價格將“HiSense”商標歸還海信。隨著這一決定的作出,沸沸揚揚的海信商標之爭,仿佛已經塵埃落定,甚至由先前的針鋒相對走上了親密合作的道路,看起來這似乎應該是個不錯的結局。但是同樣被西門子公司搶注了品牌的東林電子、上海德士、中輕青島分公司、上海奧利瑋、廣州惠之星、佛山電器是否也能如愿以償?還會有大量的媒體、專家、政府部門、民間力量去關注他們的命運嗎?這樣的搶注行為會就此停止嗎?海信商標問題的解決沒有給我?guī)硎裁葱老?,反而是更多的疑問和思考,究竟是誰動了海信的商標?究竟是誰動了中國知名的品牌?

  就從海信的“HiSense”商標談起。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團的“HiSense”商標被中國商標局正式認定為馳名商標。6天以后的1999年1月11日,西門子的控股公司博世-西門子在德國搶先注冊了“HiSenSe”商標,此商標與海信的馳名商標“HiSense”只差別在一個字母S的大小寫不同上,指定的產品也都是9類、11類等類別上的家電產品,和海信的業(yè)務領域基本一致。據(jù)海信主管知識產權工作的副總裁郭慶存稱,其實早在2000年就發(fā)現(xiàn)品牌被博西公司搶注,但當時海信產品對歐洲出口有限,對海信影響并不大,但隨著海信海外市場的拓展,商標問題使得海信無法進入德國市場,所以海信于2002年底主動致函博西公司溝通商標轉讓事宜,雙方多次溝通,2004年2月19日博西公司正式確認要求海信支付商標轉讓費4000萬歐元。雙方談判未果,準備對簿公堂。但2005年2月24日,海信赴德,西門子愿協(xié)商解決。2005年3月6日,雙方達成和解,并共同發(fā)表了聯(lián)合聲明。

  海信事件受到廣泛的關注,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搶注海信商標的不是一般的個人或不知名的小公司,而是西門子這樣世界知名的大戶人家,一時間譴責之聲四起,甚至民間提出抵制西門子產品的呼聲。是的,不可否認,對于這種大戶人家也做賊的缺乏商業(yè)道德的行為我們應當譴責,但是如果道德的力量能夠左右事情的發(fā)展,那我想博西公司一開始就不會做出這種犯眾怒的事情,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行為,而是一個經過了利弊權衡之后的決定,而衡量這利弊的砝碼是利益而不是道德。自古道商場無情,商人無義,同樣在市場經濟的環(huán)境下主導市場的仍然是利益,市場上也無君子小人之分。不是反對譴責,而是僅道德譴責是不夠的,我們真正需要的是自衛(wèi)和防御的能力,這些能力是最起碼的市場生存能力,否則無法在市場上立足。

  類似的事件很多,可能每個人都能說出一兩件,但是事件的本質卻不是每個人都能了解的。還以海信為例。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講,知識產權是特殊的法律制度,它保護主體的智力成果,但這種保護有著極強的地域性和時間性,因為智力成果的最終目的在于促進人類進步,而不是被個體獨占,所以包括商標、專利在內的知識產權都是受時間和地域限制的,在一國獲得保護并不當然適用于其他國家。而博西公司的注冊是經過了所有當?shù)氐募榷ǚ沙绦?,從程序上講是完全合法的。從實體上要推翻對方的注冊,要舉出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對方在注冊時已經知道“Hisense”是馳名商標,而這兩個事實的時間間隔只有六天,若要證明對方的主觀惡意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而且各國的法律制度不同,還會有很多特殊的要求,這更為訴訟帶來難度。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講,博西的注冊從程序上講是完全合法的,如果不能證明對方實體違法,則這樣的注冊行為從法律角度看是無可厚非的。

  其次,海信早在2000年就知道商標被搶注,但認為影響不大就沒有進行阻止,直到德國乃至歐洲市場成為重要市場時才開始索要商標,錯過了最佳的阻止商標搶注的時間,陷自己于被動。再有,從大量類似的事例來分析。從九十年代中期到現(xiàn)在,大量的國內知名品牌在海外遭到搶注,“康佳”在美國被搶注、“科龍”在新加坡被搶注、“五糧液”在韓國被搶注、“紅塔山”在菲律賓被搶注、“同仁堂”、“一得閣”在日本遭搶注……真的是不勝枚舉,近兩年又出現(xiàn)大批服裝、化妝品、家電電子等品牌集體被搶注,可以說被搶注的品牌涉及各個行業(yè),而真正維權成功的卻是鳳毛麟角。

  再看看國內品牌的海外注冊情況。2004年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與境外多家律師事務所聯(lián)手對世界品牌實驗室(WBL)和世界經濟論壇(WEF)共同評出的《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中的前50名品牌在香港、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歐盟五地的注冊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如下:這50個品牌商標在調查的5個國家(地區(qū))注冊情況中,未注冊的比率高達53.2%,其中在香港地區(qū)未注冊的比率為44%,在美國未注冊的比率為46%,澳大利亞未注冊比率為50%,加拿大未注冊比率為54%,歐盟未注冊比率為76%。其中,約有10%的品牌是以非中國企業(yè)所有人的名義在這些國家(地區(qū))進行了注冊。由此可見,國內知名品牌的海外注冊和保護情況尚且如此,國內其他企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和重視程度可見一斑了。我們同樣對世界最具價值品牌的前10名企業(yè)在中國的注冊情況做了一個對比:這些企業(yè)除諾基亞在中國注冊了64個商標外,其他的企業(yè)都在200個商標以上,迪斯尼在中國的注冊達到627個,通用電氣也有447個。不難看出,這些國際上最具價值的品牌的企業(yè)商標保護意識非常強烈,這些國際性的企業(yè)不僅僅擁有一件或幾件商標,有時會擁有幾十個品牌,在利用品牌形成的市場優(yōu)勢。 另外,通過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體系,中國的企業(yè)到目前通過該體系到其他國家的所有國際注冊申請共有2518件。但根據(jù)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2002年和2003年的國際商標注冊報告中我們發(fā)現(xiàn):2002年和2003年提交國際商標申請數(shù)量最大的用戶來自德國、法國、瑞士等國,這些國家在2002年和2003年任何一年的申請量幾乎比中國從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系統(tǒng)到2003年12月31日這14年中中國企業(yè)所有的馬德里商標國際申請的總和還要多。這的確值得我們中國的企業(yè)深思。

  通過理論的分析和數(shù)字的對比,不難發(fā)現(xiàn),是我們自己丟了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別人動了我們的品牌。我們不知悉不重視市場競爭的規(guī)則,我們的企業(yè)處在國際化競爭的舞臺上卻沒有國際化競爭的長遠眼光,所以現(xiàn)在不得不費時費財費力的從別人手中去花錢買回自己辛苦培育的品牌,而且很多時候不得不最終放棄自己的品牌。知識產權規(guī)則是重要的市場規(guī)則,因為它的本質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可以運用知識產權這種市場權利去占有市場,擁有財富。事實上,商標戰(zhàn)略已經成為除關稅、專利外非貿易性壁壘之后的又一種市場競爭策略,國外企業(yè)已經在頻繁使用這種戰(zhàn)略限制中國企業(yè)快速的海外拓展步伐。而我們的企業(yè)還是沒有足夠的重視,沒有長遠的眼光,但是市場是平等的,不會等你一切準備就緒了再和你競爭,同樣不事先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一發(fā)生問題才四處求援也不是根本之計,只有將知識產權工作作為企業(yè)戰(zhàn)略的一部分,從長遠考慮,積極及時的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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