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類專利申請文件中零部件的命名方法

2010-07-05
文/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范志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對發(fā)明和實用新型進行了這樣的定義:本法所稱發(fā)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本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審查指南(P1-46)進一步規(guī)定,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所述的技術方案,是指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guī)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征來體現的。

  在專利申請文件中,不論是權利要求書還是說明書,都需要對所申請保護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進行描述,權利要求書要盡量做到簡明、扼要、清楚、完整,而說明書則需要進行更加詳細的描述,以充分支持權利要求書,對于機械類產品的專利申請文件來講,由于其本身大多由零部件組裝而成,因此在描述技術特征時,往往需要對其組成部件或部位進行準確的命名。

  對于專利代理人來講,雖然申請人會在技術交底書中給出一部分零部件或部位的名稱,但有時也會出現命名不全面、不準確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專利代理人需要結合專利法和審查指南的規(guī)定,在理解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對這些零部件或零部件的部位重新進行命名。

  機械類產品會用到一定比例的標準件,以提高產品的標準化水平,但對于專利申請文件來講,其重點描述的對象應落在作出改進的零部件上,而這些零部件往往不可能是標準件,大都具有一定的專用性,在對此類零部件進行命名時如果不考慮零部件的特征而草率下筆,則不能準確地表達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有時會給后續(xù)描述帶來混亂,使人理解起來較為困難,有的甚至會產生歧義而對保護范圍造成不良影響。

  作為專利代理人,尤其是機械專業(yè)的專利代理人來講,我想大家大都有過這樣的經歷,那就是在給零部件起名時,由于相關行業(yè)的基礎知識不夠深厚,又缺少具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和標準,往往會浪費很長的時間,即便是這樣最后得到的名字也不能令自己滿意。

  零部件是組成機械類產品的基本單元,一個貼切恰當的名稱能體現零部件的某一種較為明顯的特征,使閱讀者在第一時間就能準去地理解其含意,而無需進行過多的思考,對零部件的命名要力求做到貼切、恰當、實用、簡便,既不能過分簡單或繁瑣,也不能給人以怪異感。

  一般機械類產品按結構構成先分為幾個大的組成部分,這些組成部分稱為系統(tǒng),各系統(tǒng)又可細分為各個小部件或零件,這些小部件最終又劃分為若干零部件,下面就除標準件之外的零部件的命名方式進行分類:

  1.使用零部件的基本名稱進行命名。這樣的零部件往往能在一般的技術資料中查到,如機械設計手冊,專利代理人借助工具書能方便地查到所要的零部件名稱?;久Q是構成大多數零部件名稱的基礎部分,一般情況下,它們只有和其它詞構成一個新詞組才能反映零部件的特征,當然在不致引起混亂的前提下,也可以單獨使用。例如板、桿、套、塊、網、管、輪、軸、箱、殼、架、盤、框、罩等,其中桿、套、塊、網、管是按照零部件形狀進行命名的,輪、軸則是按照功能來進行命名的,而箱、殼、架、盤、框、罩則是以抽象的形態(tài)進行命名的。

  2.以復合的方式對零部件進行命名。為了區(qū)分相類似的零部件,在基本零件名稱的基礎上,強調零部件的某一特征,將描述零部件特征的詞與基本零部件名稱相結合構成復合零部件名稱。這是最為常用的一種命名方法,由于描述零部件特征的詞有很多,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類:

  1)功能類復合零部件名稱。由于零部件在機械產品中都有一定的功能,例如支撐、夾緊、導向、容納、傳動、連接、密封、防松等,這些功能是決定零部件主要結構及特征的依據,如墊圈、頂針、夾板、支撐柱、導柱、定位環(huán)、防塵罩、進油管、透氣孔等等。

  2)形狀類復合零部件名稱。這類名稱以零部件的總體形狀為主來進行命名,反映零部件形狀的詞有寬窄、粗細、長短、厚薄、凹凸、直彎、圓方等,這些形狀是決定零部件主要結構及特征的依據,如斜頂、凸輪、曲柄、葉輪、螺旋槳、大頭螺絲、圓管、彎板、碟形螺母等等。

  3)材料類復合零部件名稱。這類零部件的特征往往不在于形狀和構造,而體現在其制作材料上,機械零部件常用的材料有鐵、鋼、鋁、銅、橡膠、塑料、玻璃等,以這種方式命名的零部件有鐵板、橡膠套、銅墊、絕緣板等等。

  4)位置及方向類復合零部件名稱。有時,零部件的特征往往體顯在其安裝位置或方向上,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此類命名方式,描述位置或方向的詞有:上中下、左右、內外、頂底、橫豎、側邊、前后等,以這種方式命名的零部件有上夾板、中心環(huán)、外殼、前梁、中軸、后擋泥板等等。

  5)直述類復合零部件名稱。這類名稱按照零部件包含的特定含意或依托某一零部件而存在,從命名方式上可直接看出其屬于哪一部分,例如:空調接口、支腳盤、油箱蓋、螺絲滑頭、曲軸箱、鹽水密封圈等等。

  6)比擬類復合零部件名稱。按照零部件外形酷似的形狀來進行命名,這樣的零部件名稱有三通接頭、棘爪、叉架、魚眼墊圈等等。

  7)方法類復合零部件名稱。按照零部件的制造方法來描述其名稱,常用的零部件制造方法有:焊接、鑄造、鍛造、壓力成形等,相應的零部件名稱有鑄造搖臂、焊接副車架等等。

  當代理人遇到需要命名的情形時,可以結合上述原則,對相應的零部件特征進行分析,以判斷其更加貼近于上述命名方式中的哪一種,然后從中選出最佳的方式作為規(guī)定使用的名稱。

  若遵循以上原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命名難、命名混亂的問題。當然,在實際撰寫過程中,具體的命名方式并不局限于以上幾種方式,專利代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應用,例如可以將上述兩種或多種方式相結合來命名零部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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