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1972年就開始研制生產杜康酒的伊川杜康酒業(yè)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布,耗時15年的“杜康商標侵權案”以該公司的勝訴告終。更讓人關注的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也成為這一官司的敗訴方。
伊川杜康公司董事長劉更申向記者表示,該公司從1972年開始研制生產杜康酒,與之相鄰的汝陽縣看到生產杜康酒有利可圖,遂于1975年籌建汝陽酒廠。1981年,伊川杜康酒廠在國家商標局獲得“杜康及圖”的商標注冊。但在當時計劃經濟形式下,經過有關政府部門的協調,汝陽酒廠也取得了“杜康”商標的使用許可合同。
雙方的糾紛始于1989年。當年8月,汝陽酒廠未經伊川杜康酒廠授權,私自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杜康村及圖”、“杜康泉及圖”、“杜康河及圖”三份商標,自此,包括伊川杜康酒廠、汝陽酒廠和國家商評委在內的三方卷入了一場長達15年的商標歸屬權爭斗旋渦。
據了解,由于國家商評委堅持認為汝陽酒廠的上述三份商標注冊符合有關規(guī)定,伊川杜康酒廠在申請復審失敗的情況下,于2003年兩次將商評委和汝陽酒廠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當年12月18日判決撤銷國家商評委的裁定,認定汝陽杜康酒廠注冊的三份商標侵權。國家商評委和汝陽杜康酒廠又在今年初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過半年的審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汝陽杜康屬侵權。
J026最新進展“伊川杜康”維權瞄準“杜康酒”
據了解,目前使用“杜康”商標生產白酒的除了與伊川杜康一縣之隔的汝陽酒廠,還有于1976年開始生產“杜康酒”的陜西白水縣白水杜康酒廠。另外還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酒廠也在冒名生產。伊川杜康法律顧問劉麗華昨天向外界表示,打贏官司的伊川杜康將進一步追究違法使用“杜康及圖”商標的企業(yè)相關責任,并保留經濟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