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口香糖公司申請"COOLWHITE"商標失敗

2005-02-01
箭牌口香糖公司申請"COOLWHITE"商標失敗

生產(chǎn)“綠箭”、“黃箭”、“白箭”口香糖的美國箭牌糖類有限公司在中國申請注冊“COOLWHITE”商標,被中國工商總局商評委復審駁回申請,美國箭牌公司不服,把商評委起訴到了法院。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維持了商評委的復審決定,“COOLWHITE”商標不予注冊。

2001年9月,箭牌公司向商標局提出“COOLWHITE”商標的注冊申請,商標局以該商標僅表示了商品的特點,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與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為由駁回申請,后商評委也以同樣理由做出駁回復審申請決定。

案件審理中,箭牌公司認為自己申請的商標“COOLWHITE”是作為一個整體出現(xiàn)在口香糖或包裝上的,“COOL”與“WHITE”這兩個單詞的組合并不是英文中固定和慣用的搭配,完全是其所獨創(chuàng)的。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申請商標“COOLWHITE”,整體形式表現(xiàn)為兩個外文單詞組成,其英文含義及中文含義可包含有“涼的、涼快的與涼爽的、白的及白色的”等含義,若指定使用在口香糖、糖果等商品上描述性較強,直接表示了這些商品的口味、顏色等特點,屬于《商標法》所指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

據(jù)此,一中院做出維持商評委復審決定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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