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爾的軟件許可協(xié)議違反了中國相關法律和WTO相關條款,目前我們這邊在準備反訴,時間暫定在下個月?!痹诮洑v與跨國巨頭英特爾知識產權糾紛案的深圳東進公司發(fā)言人張素真者透露,該公司有可能在北京向當?shù)胤ㄔ禾崞饘τ⑻貭柕姆丛V,“這邊各方面環(huán)境更好一些?!?br />
張素真表示東進目前正在“雙線作戰(zhàn)”,一邊收集法院要求的鑒定材料,一邊準備反訴英特爾的材料?!巴徍笪覀円恢痹诜e極準備技術鑒定的相關資料,而我們的反訴內容主要是對方的軟件許可協(xié)議有技術壟斷、妨礙技術進步的嫌疑。針對英特爾反訴與法院的鑒定結果無關,因為這個是軟件許可協(xié)議,屬于單純的法律問題,與技術關聯(lián)不大?!睆埶卣孢€表示,“鑒定項目現(xiàn)在還沒有確定,我們只能爭取被鑒定是哪些項目,對方提出要用頭文件比對我們的整個源代碼;這是不合理的,我們提出要雙方源代碼完全比對?!?br />
而針對英特爾公司向法庭提供的東進公司教唆用戶私自下載或找尋英特爾的“頭文件”相關證據(jù),東進公司表示該證據(jù)涉嫌“陷阱取證”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東進公司代理律師表示,目前雙方爭議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原告的著作權歸屬問題;二是本案中東進公司是否存在原告所指控的侵權行為的問題;三是原告的索賠依據(jù)問題。“英特爾的許可協(xié)議限制用戶只能使用其硬件產品,把用戶跟英特爾捆綁在一起,企圖對市場形成壟斷,這是英特爾的真正意圖。目前國內實現(xiàn)跟英特爾通訊板卡兼容的只有東進一家。英特爾選擇在中國進行訴訟的原因是中國沒有反壟斷的立法。”
英特爾中國公司公關經理劉捷再次表示英特爾不便發(fā)表評論,“對于已經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沒有任何信息可以提供,”并稱“一切都已交給法庭審理,應以法庭的審理結果為準?!?br />
案件回放
2004年12月下旬,英特爾公司一紙訴狀將深圳東進公司告上法庭,指控東進公司研發(fā)的DN系列語音卡侵犯了其產品R5 .1.1軟件中的“Intel頭文件”知識產權,并訴其幫助和教唆用戶非法取得或違反該文件的許可協(xié)議,也對雙方產品存在的兼容性問題提出了質疑。英特爾公司因此要求東進公司賠償796萬美元(合6578萬人民幣)。
2005年3月2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雙方此案,并于當天宣布將對焦點證據(jù)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鑒定后擇日宣判,此后英特爾與東進雙方進入準備相應技術鑒定資料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