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西門子商標案和解,雙方各得一商標

2005-06-22
  歷時一年的“螢火蟲”商標之爭終于塵埃落定。東林董事長賈強與西門子歐司朗公司高級副總裁Mr.GerdPokorny已于日前在德國慕尼黑簽訂協(xié)議:東林電子在商標注冊的第11類產品(照明類)上擁有和使用“螢火蟲”商標;西門子歐司朗在第9類產品(電子元器件類)上擁有和使用“螢火蟲”的商標,雙方以互不支付任何費用達成和解。

  “這是一個雙贏的最佳結果。”東林方面表示,這一結果是在中國商務部與歐盟的協(xié)調下取得的,而為了進一步推動“螢火蟲”成為全球知名的照明品牌。東林公司決定在德國設立“螢火蟲”品牌歐洲推廣中心。

  東林與西門子的品牌糾紛始于2004年5月,2004年8月11日,東林公司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正式提交撤銷西門子歐司朗在德國注冊的“螢火蟲”商標的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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