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起舞臺劇侵權案立案

2006-04-28
  4月26日,中國木偶藝術劇院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將在全國范圍內對由其自主改編創(chuàng)作、排練的舞臺劇開展著作權保護行動。據(jù)稱,中國木偶藝術劇院已經就大型舞臺人偶劇《綠野仙蹤》著作權被侵犯向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4月25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決定對此案進行立案審理。據(jù)代理此案的律師介紹,就目前掌握的案例材料來看,這將是國內第一起立案審理的舞臺劇作品侵權案件。

  據(jù)中國木偶藝術劇院總經理介紹,舞臺人偶劇《綠野仙蹤》是由中國木偶藝術劇院投入30萬元,根據(jù)美國作家同名小說改編創(chuàng)作、排練的劇目。2004年1月在中國木偶藝術劇院首演,并于隨后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巡演,至今已演出100場。

  但自今年3月起,中國木偶藝術劇院經調查發(fā)現(xiàn),某親子兒童表演劇團也在全國范圍內演出同名劇目。經過比對該親子劇團演出的現(xiàn)場錄像,發(fā)現(xiàn)該劇目與中國木偶藝術劇院的《綠野仙蹤》,在整劇編排及臺詞、音樂、歌曲、故事情節(jié)、燈光、服裝等方面都構成了雷同,有侵犯中國木偶藝術劇院舞臺人偶劇《綠野仙蹤》著作權的嫌疑。同時,由中國木偶藝術劇院提供的資料顯示,該親子兒童表演劇團已經在全國的多個城市演出了多場《綠野仙蹤》,已經對中國木偶藝術劇院的演出市場造成了損失。

  而據(jù)該親子兒童表演劇團在互聯(lián)網上公布的消息顯示,在接下來的五一黃金周中,該劇團還將分別在南京和貴陽兩地演出《綠野仙蹤》。由于法院已對此案立案審理,中國木偶藝術劇院已經向法院提出訴前停止侵權行為申請,但尚未得到法院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明確規(guī)定對戲劇作品的著作權進行保護。但是,類似案件在國內十分罕見,同時由于劇目演出的流動性大、沒有實體對象等特點,不但調查和取證方面難度較大,法院異地執(zhí)法的成本也較大。

信息來源:文化傳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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