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暫停收取海關知識產權備案費

2015-11-04

  法制網北京11月3日訊 記者蔡巖紅 海關總署近日發(fā)布公布明確,根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暫停收取海關知識產權備案費(下稱備案費)。

  公告稱,自2015年11月1日(含本日)起向海關總署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的,海關總署暫停收取備案費。已向海關總署備案費專用帳戶預繳備案費,且在2015年11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有關預繳備案費尚未用于備案申請的,申請人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退款。

  依據前款申請退款的,應當在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前填寫退款申請書并隨附海關總署出具的中央非稅收入統一票據(原件)郵寄到海關總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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